光明日报:把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
2009/3/27 17:19:00 来源:06abc.com 有0人参与
我国《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难以建立健康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对此,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代表提出,学前教育立法迫在眉睫。
朱永新介绍,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还相对落后,而在1993年以后,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公益性办园和农村幼儿
朱永新建议,加紧制定《学前教育法》,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责任,保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保障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筑、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国家标准。此外,财政应单独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形成政府投入与家长交费的经费分担机制,体现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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