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下属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幼教集团)创办于1956年,是浙江省首家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杭州市首批甲级幼儿园,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直属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拥有第一附属幼儿园、第二附属幼儿园、国际部、彩虹城分园、下沙星河分园、滨江滨文苑幼儿园等多所园所,同时受委托管理浙师大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如下:
1、岗位一(面向在职教师),7名。定岗在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所属分园(杭州)
招聘条件为:浙江省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具有国内外幼儿园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显著业绩者优先,学前教育专业博士(EdD)、硕士(EdM)优先。
岗位二(面向在职教师),2名。定岗在浙师大幼儿园(金华)
招聘条件为:浙江省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具有国内外幼儿园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显著业绩者优先,学前教育专业博士(EdD)、硕士(EdM)优先。
岗位三(面向应届毕业生)1名。定岗在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所属分园(杭州)
招聘条件为:浙江省户籍(省级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3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
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29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北路66号,邮编:310012。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作为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3、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将通过挂号邮件寄送准考证,同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若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则本次招聘终止。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内容如下:
1)试教
2)专业技能测试
①必考专业技能测试:命题美术、自备幼儿歌表演
②自选专业技能测试:声乐、键盘、舞蹈、普通话四者选其一
3)现场答辩:着重考查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人员应在填报前了解相应岗位工作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岗位,应聘成功后应服从岗位要求前往相应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本单位不作调剂。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66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龚重永、王玲
联系电话:0571-88055139、8195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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