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全省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2012/2/8 11:09:00 来源:06abc.com 作者:dinger 有0人参与
新学期即将开始,省教育厅6日发出通知,明确全省幼儿园不得违规收取有关费用,对经市民举报和工作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省教育厅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向家长推销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幼儿园征订幼儿教师教学用书加强管理,教师用书仅供教师教育教学使用,不作为在园幼儿使用。今后,对经群众举报和工作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幼儿园教师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于3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
手工材料
本文来源:来自用户上传,如涉及原文作者版权请留言本站,本站将及时处理
关键词阅读
48小时评论排行
关键词:
- 【温馨家园】半日时光·“幼”见成长——中大班家长开放日活动纪实 2024/05/19
- 快乐过立夏 2024/05/19
- 静待一朵花开 看见成长的力量——煤山镇中心幼儿园家长开放日活动 2024/05/19
- 以练防筑 临“震”不乱 2024/05/17
- 防溺水教育 进行时 2024/05/17
- 滚筒游戏之套圈 2024/05/17
- 防震安全我知道 2024/05/17
- 长兴县泗安镇中心幼儿园:爱与守护 “救”在身边 2024/05/17
- 长兴县泗安镇中心幼儿园:“感”受自然,“探”索发现 2024/05/17
- 防震演习 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