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幼儿园 >>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金华丽水衢州其它城市   小喇叭幼教新闻园所风车论文教案随笔海外视角名师名园媒体合作依法办园商情育儿问题好书推荐

幼儿园家长“复仇计”为何不断不演?

2009/10/7 15:35:00 来源:06abc.com 作者:深圳晚报 0人参与

       孩子起点摩擦大人大动干戈

  ●阳光棕榈园男童被打事件引发热议

  ●不少市民、网友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强烈谴责打人者

  ●记者调查发现,因孩子间小纠纷引发大人大打出手的事件屡见不鲜——

  孩子都是自己的心头肉,在玩耍时,孩子们之间发生磕碰或矛盾是他们成长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但有些家长的过激行为却让另一些家庭、家长承受着莫大的伤痛。本报昨日刊登了报道《悍妇一记耳光 打伤两岁男童》,文中受伤的男童就是南山阳光棕榈园小区的明明(化名)。医生诊断其“耳膜充血右耳外伤”,明明的听力到底会不会受到影响?明明一家心急如焚,但打人者却始终没有任何积极表示。这一幼童被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强烈反响。不断上演的家长“复仇”记不禁让人要问:家长们,你们到底怎么啦?

  读者声音:

  你的孩子是宝,别人的孩子就是草?

  家住福田的曹先生打来电话说,他看到报道非常气愤,打人者不但没有悔意,表现出来的嚣张气焰令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为人父母者,真是要好好补上“如何给孩子做个好榜样”这一课了。

  市民陈女士表示,她发现少数家长的父母观已经扭曲了,眼里只有自己的孩子。如果两个孩子一起玩有点小摩擦,就会不择手段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该事件与钱军打人一样,都是负面典型,应该好好刹住这股‘盛风’。”

  阳光棕榈园居民吕女士告诉记者,尽管她不认识打人者和被打男童,但她真想揪出那个打人者,让邻居们轮番教育她,并且希望打人者尽快醒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如果不知悔改,在小区里生活就会破坏这里的和谐气氛,邻居们心里也会鄙视她。”

  一位3岁孩子的妈妈许女士说,她看完报道眼角都湿润了。“小孩在一起玩,打闹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大人为何大动干戈?现在孩子受伤了,打人者还若无其事,她真是不配做母亲,难道就你的孩子是宝,别人的孩子就是草?”

  还有多位读者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打人者就应该被拘留和处以罚款。陈先生表示,“不管是网友,还是深圳晚报的读者都对打人者表示了极大的愤慨,打人者的态度十分恶劣,公安机关应该立即对其拘留,否则难平民愤!”

  幼教专家:

  打人者的“教育方式”极端错误

  如果你的孩子被别的小朋友骂了或打了,你会怎么处理?相信千千万万家长的意见可能无法统一。深圳彩田幼儿园唐玉萍园长说,有的孩子并不是存心打人,是他内心渴望交流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的一种表达,家长应该积极疏导。现在的家长都怕自己的孩子吃亏,看孩子受到欺负就介入其中,或者告诉孩子“别人打你,你就打回去”,这样的父母应该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两岁男童被成人打伤,打人者既伤害了别人的孩子,也伤害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她给自己的孩子做了一个非常坏的榜样,这样的‘教育方式’是极端错误的。”

  唐园长指出,小朋友要融入群体生活,与同伴发生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只要孩子没有造成大的伤害,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就算是孩子受伤了,家长应该与打人小孩的家长沟通协调,而不应该出手打别人的小孩。唐园长同时表示,“打人者作为母亲,没有换位思考,也没有充分理解别的小孩,她没有权利这样教育别人的孩子。”

  事情发生后,打人者除了承担应该的法律处罚外,还应该如何表现一个成人和为人父母的责任呢?唐玉萍园长认为:“打人者一定要当面向被打的小孩道歉,成人犯错就要勇于承担,这样才能把对受伤男童的伤害降至最低。另外,如果打人者的孩子目睹了她打人的一幕,她也一定要对自己的孩子说‘妈妈做得不对’,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她是一个有错就改的母亲。”

  社会学家:

  打人者缺乏最基本的社会道德

  “如果说孩子之间的玩闹是缺乏自我控制力的表现,那么成年人怒打两岁男童,其行为除了没有足够的理性思考外,还缺失了最基本的社会道德。”深圳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易松国向记者表达他对此事的看法。“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太自我了,做父母也是把孩子当作自我的一部分,不尊重别人及别人的孩子,即使同住在一个小区里,也对邻居缺乏起码的宽容和理解,导致‘远亲不如近邻’的融洽邻里关系很难实现。”易教授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做人最起码的社会道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应该推己及人,多考虑对方的感受,如果家长丢掉了自爱、宽容和善良,就不是合格的父母。

  律师解析:

  若构成轻微伤,打人者将被拘留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看了本报报道后告诉记者,两岁幼童被成人打伤,打人者除了要向被打小孩及其家属做出民事赔偿外,还应根据孩子受伤程度决定打人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孩子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就可追究打人者的治安违法责任,打人者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孩子被认定为轻伤,打人者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法院可根据她殴打未成年人及态度酌情进行重判。“钱军打人事件就是这样,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

  为女儿出气大打出手

  2008年6月3日,福田区香蜜湖高档社区水榭花都两名小学生玩滑梯时起了小纠纷,结果9岁女孩的母亲觉得孩子受了欺负,到校门口等待“肇事”男孩,要求其道歉未果后,数次掌掴年仅7岁的男孩后驾车离去。

  最后,打人者被福田公安分局香蜜湖派出所处以12天行政拘留和500元罚款。

  家长幼儿园撒野抓伤女童下体

  小妍、小怡本来是一对好朋友,都是3岁,在宝安区民治街道某幼儿园上学。2009年7月3日上午,小妍被园长助理带到办公室,小怡(化名)的妈妈突然猛扑上来,连抓带挠将小妍的面部、腿部及阴部抓伤。而理由是小怡在家洗澡时被发现阴部内有抓痕,询问小怡时其称在幼儿园被小朋友小妍所抓。

  事发后,小妍的父母报警,而肇事的小怡母亲则消失,小怡爸爸称其妻有抑郁症和轻微精神分裂症。

 

手工材料

本文来源:来自用户上传,如涉及原文作者版权请留言本站,本站将及时处理
网友跟贴 0人跟贴 | 注册
账号
密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浙江浙江教育学前网立场。

暂且没有评论!
幼儿园手工材料

精华推荐

进入资源频道

幽默故事:缺少头脑的人(文本)

最新新闻

进入新闻频道

妈妈课堂 乐活同行

© 1997-2019 浙江学前教育网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02701号-1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项目 | 广告服务 | 代理合作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