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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2008/12/10 9:06:00 来源:06abc.com 作者:兰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0人参与

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浙教科规办(20088号和金市教规(20089号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09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1、浙江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农村教师专项课题,体、卫、艺专项课题;
2、金华市教科规划年度课题;
3、兰溪市教科规划年度课题。
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教科综合、基教、职成教、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中小学(幼教)教学业务类等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省重点课题。原则上为已完成结题并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省规划课题。凡我省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三)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年龄限35周岁以下(截止197312月出生),主要面向各乡、镇中心校的一线教师,是以个人研究为主的小课题形式。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四)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五)金华市、兰溪市规划课题:凡我市教育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
(六)同一单位(不含高校、中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级课题,3项市级课题(2005-2006年度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单位、省科研兴校200强、金华市“科研兴校”示范学校、实验学校、和谐学校可增加1项,不能累计),兰溪市级课题不受此限。同一学校尚在承担省级课题不超过2项,市级课题不超过4项。教育科研人员、特级教师、金华市名师名校长、省市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及教育科研大组成员要积极申报。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者;
2、一个课题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者(可设副组长);
3、一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者;
4、正在承担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课题而未结题者。
三、申报时间:
省级、金华市级规划课题申报时间为20081020日至24日,兰溪市级规划课题申报时间为20081124日至28日。
四、申报程序:
1、索取《报名表》。申报人可从兰溪教研网下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兰溪市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填写《报名表》。申报人逐项填写报名表,省级一式六份,金华市级一式三份,兰溪市级一式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送市教科所,联系电话:889276879201199,联系人:方建华。
3、交纳评审费。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交纳课题评审费,收费标准与往年相同。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各校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09年度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兰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00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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