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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节目征集

2008/11/12 10:54:00 来源:06abc.com 作者: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会 0人参与

                                                                           ------------和谐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
      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大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充分展示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和在校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教育的繁荣和健康发展,培养青少年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2009年1月举办 “和谐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2009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活动。

一、活动宗旨
展示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  促进青少年儿童艺术素质教育 
打造青少年儿童春晚第一品牌  构建和谐校园文化艺术新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会、中国歌舞学会、中国校园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声乐家协会广东电视爱乐乐团主办,广东电视爱乐乐团演出中心、激情飞越文化传播事业机构承办、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节目部、中国声乐家协会官方网支持单位。

三、节目征集
1、面向全国(含港、澳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宫、青少年培训中
心、音乐舞蹈培训中心及社会团体征集节目。
2、提倡各省、市教育学会、学前教育研究会及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包括民办);各地电视台少儿频道、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音协、舞协、群艺馆:积极推荐节目,集体报送。

四、节目形式
  声乐类: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
  器乐类:包括独奏、齐奏、合奏等。
  舞蹈类:包括独舞、双人舞、群舞(校园集体舞)等。
  语言类:包括朗诵、相声、小品等。
  戏剧类:包括京剧及各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模特类:包括广告模特、时装模特、少儿模特等
其他类:包括艺术体操、武术表演、魔术、杂技等。

五、节目报送
  1.节目报送不收报名费。
  2.节目内容表现校园风采,健康活泼;贴近师生, 贴近生活;迎春特色,欢乐祥和;欢迎反映庆祝奥运成功、和谐盛世的创作节目。
  3.近年来参加同类艺术活动的优秀奖以上节目均可参加汇演,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4.每单位报送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5.将节目录制为光盘(DVD),要求画面质量好,音像清晰, 不同形式的节目分别制作,外包装和光盘封面上需注明单位名称、节目名称、表演形式和人数。
6.认真填写节目登记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与节目一同用特快专递邮寄春晚剧组办公室收。

六、汇演初评
1、报送的节目由专家评委会根据DVD光盘,评选出“和谐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优秀节目奖、编导(指导)教师奖、 优秀演员奖,各奖项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获得一、二、三等奖节目的主要演员和编导中,评选出和谐校园百佳童星、百佳歌手、百佳乐手、百佳舞星、百佳笑星、百佳编导,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七、赴粤总汇演
  1.从录像评比的节目中选出部分优秀节目入围总汇演。
  2.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入围总汇演节目的编导老师进行集中指导,提升节目质量。
  3.凡入围总汇演并进粤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和谐校园2009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证书、奖牌,并向校长颁发“和谐校园2009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工作者”证书。
4.参加总汇演的节目,根据节目形式、年龄层次分组,专家评委会现场评比,评选出 “和谐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2009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优秀节目奖、优秀编导奖、优秀演员奖,分别设金、银、铜奖。另特设优秀组织奖、特色节目奖、创新编导奖、精神风貌奖、网络最佳节目奖,由主办单位分别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八、荣誉与奖励
1.颁奖大会:颁奖大会将在广州举行,有关单位领导和著名艺术专家将莅临颁奖并与获奖者合影留念。
    2.报纸宣传:文艺汇演信息将在《中国声乐家协会官方网》《中国声乐家》编辑部、《中国教育报》《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等媒体给予宣传和报道。
    3.网络推广:春晚官方网持续展播进粤总汇演节目,接受观众投票、网友评选出观众最喜爱节目奖。国内多家著名网站为参演单位载名宣传,并在官方网站名校风采专栏建立宣传页面。
    4.光盘录制:参加总汇演的优秀节目入编由国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系列光盘-《和谐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
    5.画册纪念:参加总汇演单位的艺术教育成果和节目剧照入编《和谐校园》纪念画册。
6.专家指导:所有原创节目将得到艺术家、导演的指导和点评。

九、特别邀请
  为充分展示我国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增设特邀节目(参与细则与剧组办公室联系索取):
  1.邀请10位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创新做出贡献的校长、园长(教育工作者),莅临晚会现场向电视机前的全国人民拜年。
  2.征集反映2008年奥运成功举办的题材的美术作品,经专家评选择优在中国艺术报、中国声乐家协会官方网刊登,晚会期间邀请代表参加《同一个梦想》长卷展示。
  3.为春晚会量身打造的开场、结尾大型歌舞,充分体现和谐校园喜迎新春的特色。

十、春晚录制
从获得总汇演金、银、铜奖中选出不同艺术形式的精品节目参加2009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晚会由广东电视台著名导演、录制,著名主持人倾情主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者与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歌唱家、明星同台演出。春节期间,晚会实况拟定在广东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隆重播出。

十一、重要说明    
  1.各地选拔机构须向春晚剧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授权后才可组织地方评选和推荐活动。未经剧组办公室审核授权,均属违规,后果自负。
  2.参加汇演作品请自留备份,恕不退还。剧组对所有参演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和谐校园-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剧组办公室。

节目报送:2008年09月--2008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
汇演初评:2008年10月--2008年12月20日。
入围通知:2008年10月--2008年12月(在官方网站公布)。
赴粤总汇演:2009年01月上旬。
春晚电视录制:2009年01月中旬。

剧组办公室:广东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广东电视台大院2栋5号202
邮    编:510095
收件名称:和谐校园-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剧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488621  61166659  83488559  83488911 
联 系 人:陈瑜
手机:13178837213     传真020-61166911    QQ:374144302
Email:gdtv03@163.com

                                              和谐校园
                                     全国青少年儿童春节联欢晚会剧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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