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万新数字新问题催生新建议
“一、二、三、四……”2月27日下午两点,温暖的阳光下,13岁的韦小惠和几个小伙伴,正在江苏省高淳县双进村村口的空地上跳绳。
已是小学六年级学生的韦小惠这几天特别高兴。她的父亲是一名泥瓦匠,6年来一直在江苏无锡打工,母亲也在父亲的工地上做饭。父母不在家就把她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这几天,妈妈回来了。“妈妈说我这几天要开学了,特地回来照顾我。”不过她知道,等自己开学后没几天,妈妈还是会走的。
像韦小惠一样,近年来,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在外出打工时将子女留在农村,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且较为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
【新数字】农村留守儿童高达5800万
中国的农村留守儿童到底有多少?各方面统计数字一直不同。
全国妇联2007年联合有关专家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2月27日,全国妇联公布了这份近万字的研究报告。
课题研究小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此次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按照前述定义,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课题研究小组确认,我国0至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这一数字和2000年相比,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新问题】被拐儿童中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这是留守儿童课题研究报告的研究结果之一。
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易产生以下问题:一是亲情缺失。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33%的父亲、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缺少父母的关怀,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二是教育监护问题。老人监护往往主要是照料孩子的生活。由于家庭将更多的教育监护责任“转嫁”给学校,但学校由于教育资金不足,专业资源匮乏,面对留守儿童特殊需求,学校、老师常常是有心无力。
三是安全保护问题。有34%的临时监护人只是有时会注意孩子的安全,还有8%明确表示顾不过来。留守儿童溺水、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近年来,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有发生。
【新建议】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
“我的妈妈是最爱我的妈妈!我要好好学习、听话,将来报答妈妈。”四川省富顺县起凤小学的唐俊最近变得听话多了。
唐俊所在的六年级二班,40人中有21人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使许多孩子性格怪癖,纪律涣散,爱惹事生非。唐俊也是这样。
从去年开始,起凤小学校通过种种方式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集体过生日,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保持电话联系等。留守儿童的情况有所改观。“加大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障,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或其他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留守儿童课题研究报告针对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为一项新鲜报告,其建议也饱含新意———
———建议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
———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等适合农村学生需求的教育管理模式,规范管理。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等,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网络。
———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知识与青春期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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