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申报省三级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2008/12/15 13:15:00 来源:06abc.com 作者: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有0人参与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首批申报省三级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有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首批申报省三级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评上乐清市一级幼儿园的20所幼儿园。
二、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31日,每所幼儿园评估时间半天。(具体评估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评估办法
(一)幼儿园汇报(汇报时间10分钟);
(二)实地察看园容园貌和各项硬件设施;
(三)巡查教育教学活动;
(四)核查有关档案材料;
(五)评估组汇总,反馈评估意见。
四、各有关幼儿园要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五、各有关幼儿园认真做好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首批省三级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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