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建立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评估验收及奖励标准
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评估验收标准分园舍设备、管理工作和教育工作三大方面。
一、园舍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园舍建筑安全、卫生、日照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因地制宜创设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的园内环境;有与教学点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活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1平方米以上;房舍建筑坚持安全,设计科学,符合幼儿特点,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的活动室,有午睡室和厨房,有独立的水冲式儿童厕所和流水洗手设施,有保健室和玩教具保管室;生活设施齐全、适用。有开放式的玩具橱、图书架、杯子橱、可移动毛巾架等,有幼儿饮水设施,紫外线消毒器等保健设备,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厨房配有橱具和幼儿餐具;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教玩具和活动设施。有1件以上的大型玩具或2件以上的中型户外活动器材具,角色游戏玩具、结构游戏玩具、沙水玩具、幼儿图书等种类丰富,有适合幼儿使用的自制玩教具和操作材料,能满足幼儿游戏和探索活动的需要;玩具材料摆放合理,幼儿取放方便,教玩具使用率高。每班配备风琴、录音机、幼灯机、电视机、录放像机等现代化教育设施;配备供教育(教研)使用的各类参考资料,每位教师订阅幼儿教育刊物不少于2种等。
二、管理工作。办园行为规范,社会及家长满意率高;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言行文明,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按《规程》编班,班额不超过35人。师生比不超过1:20,配备有炊事员;教师工资做到按月发放,按《劳动法》规定办理养老保险;重视安全工作,建设房屋、设施、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和幼儿交接制度,近3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等。
三、教育工作。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幼儿主动活泼的发展;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提倡赏识教育;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现象;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课程设施规范合理,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教学活动,使用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的教材;重视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各项身体发育指标均达到正常标准;各类教育计划目的明确,切实可行。每班有学期教育计划、月重点、周安排、一日活动设计等,教师每周有教育笔记等。
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建成后,由乡镇中心幼儿园按规定统一管理,由村委会联合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组织力量按照标准进行评估验收,分等级授予铜牌。对符合以上标准的新建幼儿园,县财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符合上述标准的改、扩建幼儿园,县财政按新建幼儿园的奖励标准折半予以奖励。同时,安吉县还制定出台了《等级幼儿园建设奖励办法》,对通过市一级幼儿园、市示范幼儿园和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县财政分别奖励2—4万元、5万元和8万元,并规定:乡镇政府对达到以上等级幼儿园的奖励不得低于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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