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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办幼儿园在原奖补基础上再获补助

2011/11/10 10:51:00 来源:06abc.com 作者:Tinna 0人参与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促进我省各市县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激发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我省近日出台了《浙江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自2011年起安排专项资金,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补助。 
  文件规定,各市县所获奖补资金要求全额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可用于聘用一定资质的幼儿教师、支付园舍租金、补充教学仪器用具、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但不得因省奖补资金而减少本级预算安排的学前教育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省一级园,生均220元;省二级园,生均200元;省三级园,生均180元;准办园,生均80元。 
  据市教育局2010年统计数据,我市共有877所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占到八成以上,省三级以上只有89所。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我市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幼儿园校舍租建、教师继续学习等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助。各县(市、区)也出台不同的奖补办法,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市教育局计财处工作人员介绍,全省新出台的《浙江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并不影响各民办幼儿园享受我市已出台各种奖补办法,只要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在享受原有奖补基础上继续获得补助。市教育局目前正在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幼儿园进行摸底核实。 手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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