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幼儿园 >>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金华丽水衢州其它城市   小喇叭幼教新闻园所风车论文教案随笔海外视角名师名园媒体合作依法办园商情育儿问题好书推荐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秩序的意见

2008/3/28 10:38:00 来源:浙江学前教育网 作者:金华市教育局 0人参与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管理,规范教师流动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秩序提出如下意见。按照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合理使用、合理流向、保证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结构、任职回避、职数限额等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保证教师合理流动工作有序进行。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一、教师合理流动的基本原则  

1.配置均衡化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逐步建立区域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一所学校任教若干年后,根据促进教育发展需要与满足教师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本区域内定期流动。鼓励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强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由富裕地区学校向贫困地区学校流动。  

2.管理合同化原则。学校和教师之间签有聘用或服务期协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协议,在聘期(或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3.流动程序化原则。教师的流动须本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办理。教师流动在每年暑假进行,无特殊原因,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得调整教师。  

二、规范学校招聘教师行为  

4.学校招聘(调)教师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照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招聘,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或不公开招聘(调)教师。  

5.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调)教师一般不得突破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年度招聘计划须报市教育局核准同意,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择优录用。违反规定招聘的教师,不办理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申报入编、职称评聘等相关事宜。金华市范围内教师流动不得重新建档。  

6.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违反政策招聘(调)教师。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到我市各县(市、区)学校招聘(调)教师;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到边远农村学校招聘(调)教师。  

8.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外借教师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经双方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借用期限最长为一年。  

三、强化教师的聘用合同管理  

9.学校要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推进教师聘任制度。完善教师的聘用和教师职务的聘任管理,及时办理聘用(任)合同的签订、续聘、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避免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   

10.学校新聘教师,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服务期协议和违约责任。不满服务期流动的教师,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严格执行人事管理政策  
11.教师辞职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要求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文件执行。  

12.辞退教师按国家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文件执行。  

13.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师请假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学校应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对擅离工作岗位,经动员教育拒不返回,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办法》(浙人才〔1993〕73号)按自动离职处理。此类自动离职人员到我市公办学校应聘任教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14.已经实行聘用制改革的学校,教师的解聘辞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2004〕17号)及市相关文件办理。  

五、加强教师流动工作的管理  

15.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加强教师流动工作的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及时进行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教师待遇政策,在同一县(市、区)内执行同一工资待遇标准,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和农村教师的特殊补贴制度。  1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七年五月六日
手工材料

本文来源:来自用户上传,如涉及原文作者版权请留言本站,本站将及时处理
网友跟贴 0人跟贴 | 注册
账号
密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浙江浙江教育学前网立场。

暂且没有评论!
幼儿园手工材料

精华推荐

进入资源频道

三国故事:击鼓骂曹(中英文对照)

最新新闻

进入新闻频道

妈妈课堂 乐活同行

© 1997-2019 浙江学前教育网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02701号-1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项目 | 广告服务 | 代理合作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